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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有什么新规定?有哪些特性?

时间:2020-09-03 10:08:45    浏览:

自从劳动合同发颁布实施之后,就导致劳务派遣单位出现了大幅度的增加,劳务派遣用工的规模也是在非常快速的扩大。因为劳务派遣单位现在太多了,东西多了就会出现一些问题。那么对于劳务派遣的新规定的真正特性你了解吗?接下来劳务派遣许可证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劳务派遣有什么新规定?有哪些特性?

一、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
新的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为防止滥用劳务派遣用工,新法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具体比例是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请超过规定比例的用工单位尽快制定实施调整用工方案,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实现平稳有序过渡,并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向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备案。逾期未降至规定比例的,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
劳务派遣的新规定有哪些特性呢?
二、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门槛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并增加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应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
新的劳动合同法作出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的规定。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实践中,对于同工同酬往往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岗位相同、工作量相同、业绩相同。具备这三个条件,劳动者就有权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四、劳务派遣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新法对法律责任部分作了相应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二是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并适当提高了罚款额度;对劳务派遣单位并可吊销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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