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许可证代办
专注高品质许可证代办服务

我们从不比价格,我们只专注于高品质服务

许可证办理联系电话
400-600-5982
020-82578992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文化版权类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包含项目及条件

时间:2017-08-02 17:12:26    浏览: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包含项目
       (一) 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其他文化产品。
       (二) 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2、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3、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10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达100万(游戏类1000万)、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 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www.d12366.com/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IDC许可证办理

返回列表